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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官陋习

2000-03-30 来源:文摘报  我有话说
浙江省永嘉县桥头中学两个初三学生残杀同学的恶性事件,本身已经非常令人震惊。但是,读过3月8日《人民日报·华东版》刊登的新华社记者调查才知道,原来这所学校发生这种恶性事件早已不是第一次。这就更令人震惊。

1998年7月,该校就有4名初中生在上课期间,在教室楼梯口,将一名刚毕业的学生活活打死。再往前追溯,1991年,该校曾发生过4名中学生在校园内用刀捅死一名同学的凶杀案。但这都没有引起人们应有的警惕,原因何在?新华社记者调查说:“当地群众反映,两年前那起凶杀案发生后,县委、县政府、县公安局、县教委的有关领导及桥头镇中学等都采取‘捂盖子’的办法,作‘内部解决’,用几万块钱‘买断’了受害者家属。”

有些做官的人为了拼命保住自己头上那顶乌纱帽,非常害怕别人知道在他的治下发生了什么恶性事件,在恶性事件发生后,总是不顾一切地拼命“捂盖子”,似乎捂住了“盖子”,恶性事件就等于没有发生,他坐在主席台上也就一如既往地理直气壮。1994年克拉玛依特大火灾事故,当时的顺口溜就是“防火、防盗、防记者”;1999年綦江彩虹桥垮塌,当时县委书记强调的几条纪律之一就是“管好群众的嘴”。“盖子”总有捂不住的时候,但我们有什么法律或法规让他们不再心存侥幸呢?

(《中国青年报》3.28金陵客文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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